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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溫試驗箱的使用條件有哪些?要注意些什么?
一、環境條件
a.溫度:15~35℃;
b.相對濕度:不大于85%;
c.大氣壓:86~106 kPa;
d.周圍無強烈振動;
e.無陽光直接照射或其他熱源直接輻射;
f.周圍無強烈氣流,當周圍空氣需強烈流動時,氣流不應直接吹到箱體上;
g.周圍無強電磁場影響;
h.周圍無高濃度粉塵及腐蝕性物質。
二、供電條件
a.電壓: 380±10%V;
b.頻率:50±0.5Hz。
三、供水條件
可使用滿足下列條件的純凈水或蒸餾水:
a.水溫:不高于30℃;
b.水壓:0.1~0.3Mpa。
四、 負載條件
a.試驗負載可選用各種電工、電子產品,包括整機、元器件或絕緣材料等。
b.試驗負載的總質量按在每立方米工作室容積內放置50~80 kg試驗樣品計算。
c.試驗負載的總體積應不大于工作室容積的1/3。
d.在垂直于主導風向的任意截面上,試驗負載截面面積之和應不大于該處工作室截面的1/3。
某些設備在高溫或低溫條件下使用或儲存的時間比達到溫度穩定的時間為短,采用試驗樣品未達溫度穩定的試驗,對試驗時間比溫度達到穩定所需時間為短的試驗,例如對某些大設備(如具有大的熱時間常數值的電源變壓器和電機)要求在短時間內獲得高溫或低溫的情況,這時可選用比設備預期使用的環境溫度較高些或較低些的試驗溫度,以此來加快試驗樣品溫度的變化,縮短試驗的時間。高低溫試驗箱標準測量與一般要求